作者:狄青
文人与钱的关系,简单也不简单,说一言难尽倒也不错。搞比较文学的人喜欢拿陶渊明与英国“湖畔派文学”领军人物华兹华斯比。还别说,二人确有可比处。一是都写了不少田园诗;二是都远离热闹去到偏僻乡野过“采菊东篱下”的日子。但始终有个“硬槛儿”迈不过去,那便是陶渊明辞官后就再没拿过朝廷一两银子,而华兹华斯却在他隐居的湖区谋了份年薪达四百英镑的印花税税务官的差事,这事儿在彼时英国曾引起轩然大波。先是拜伦撰文讽刺,再是原本崇拜华兹华斯的雪莱表示要断交,就连当时很年轻的狄更斯都因此而对这位前辈心生芥蒂。这说明,文人与金钱之间,多少是有些违和感的,古今中外莫不如是。
华兹华斯靠那几百英镑年薪可以在偏远的湖区安心写作,我觉得这事儿没什么不好,一定要让他做个忍饥挨饿的穷酸文人,难说就不是一种道德绑架?虽说拿着几百英镑年薪,而且后来华兹华斯还成为英国的“桂冠诗人”,有皇室给的津贴,但华兹华斯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富人,与同时代伦敦的那些商贾巨富不可同日而语。这从他生前从不奢侈浪费,而死后并沒有留下多少遗产中可见一斑。
但中国古代的情况不是这样,真有靠写东西成为富豪的文人。《晋书·陈寿传》中说有人请陈寿为其父写传赋。陈寿说:“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一篇传赋开价千斛米,可见当时著名文人索要稿酬之高。而在唐代,诗人贺知章、宋之问、骆宾王、王昌龄等都曾为人代写过公文。但代写公文名气最大的当属诗人李邕,以至于许多地方官都拿着钱跨县过府来请他写公文。李邕一生代写的公文据说有八百多篇。《新唐书》中讲:“李邕代撰官折受筹银巨万,据此为豪富者。”
与为他人代写公文相比,给死者写碑文赚的钱也不少,不过能从中赚大钱的文人并不多,韩愈算其中一个。韩愈写《平淮西碑》得到的报酬是五百匹绢,依《中国物价史》中记载,唐开元年间的五百匹绢相当于七千六百九十斗米,而买当时的七千六百九十斗米需要现在的二十万元人民币,也就是说韩愈写此碑文拿了二十万稿费,而碑文只有千余字。我去南昌的青云谱“八大山人”故居,看到里面有记录说当年朱耷曾受托为江南一富户作画,收了多少钱没有记载,但对方是“倾囊中金为润”。而郑板桥晚年曾写有《板桥润格》,给自己作品明码标价,且作诗云:“画竹多于买竹钱,纸高六尺价三千,任渠话旧论交接,只当秋风过耳边。”他完全放下了所谓“君子喻义不喻利”的虚荣,明码标价,愿买愿卖。可见古代文人只要有真才实学且能够放下架子,想要变得富裕,乃至于成为富人中的一员并非没有可能。
与古代中国文人相比,当下中国文人的变化何止翻天覆地,单以赚钱论,不仅个体间相差悬殊,实际与古人也无可比性。因为那时候文人代写公文也好、替写碑文也罢,实则是为了“养”自己要写的那些赚不到钱的诗词歌赋,是用文学以外的文字来赚钱养不赚钱的文学。而当下的某些文人呢?却是用所谓的文学来赚钱“养”自己鲜衣怒马、纸醉金迷的生活。
文人苏曼殊的年谱实际上就是一张行旅表,没有起点,也无终点,在世俗人眼里,对时常落魄且“婚宦两无成”的苏曼殊该是避之唯恐不及才是。然而,黄兴、冯自由、陈其美拿他做好朋友,陈独秀、章太炎、章士钊是与其吃喝不分家的好兄弟,苏曼殊口袋里的大洋不是柳亚子偷偷塞的,就是陈去病、包天笑“委婉”赠与的。鲁迅对这一“落魄人”也青睐有加,他请苏曼殊来与他一起办《新生》杂志,还对人讲:“我的朋友里有一个古怪人,有了钱就喝酒用光,没了钱就到寺里老老实实地过活。”当年争着买苏曼殊画的那些人,至少在当时还真不觉得他的画就值那些钱,而是借个由头来帮他。同样,华兹华斯在英格兰湖区年薪四百英镑的闲差,也是喜欢华兹华斯诗歌的朋友费了不少劲儿帮他争取到的,为的当然是让诗人能够安心创作他的十四行诗。
【原载《山东文学》,本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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